征收拆迁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听到“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这么两个词语。关于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小编想大部分人还是能说上一两句的。但是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与拆迁、征收是不是一个意思?很多人就有点犯迷糊了,很容易就混淆了这里面的关系及区别。
不少人甚至会说:拆迁包括棚户改造,棚户改造只是拆迁众多缘由中的一个,二者之间更多的是包涵与被包涵的关系,只是棚户改造涉及财政投入,政府主导,多元融资,在建设用地、税费和信贷等方面又给予优惠和照顾。这是关于棚改和拆迁的重大误区!切勿混淆了这些概念。
棚户区改造主要是对国有土地上的危旧房屋进行的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垦区危房改造、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建制镇、《住房和城建建筑部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将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也纳入了棚户区改造范围。
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棚改已经成为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这一概念的出现频率甚至比拆迁还要高。我国国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各地区要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
其实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并不等同于拆迁、征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与征收、拆迁根本不是同一层次、同一类别的概念,完全不应当拿来进行比较。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只是政府启动征收、拆迁工作的一个前提条件,却还不是必要条件。有很多的征收、拆迁是与上面两个改造没有关系的。
而从理论上说,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还存在不需要启动征收、拆迁的情况,当然,这个需要一些前提,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前提是全体居民自愿,不能涉及各种强制,这里不作展开。实践中,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几乎都伴随着征收拆迁。
由此可见,棚户区改造与房屋拆迁是两个不同的名词,棚户区改造是一个政策,而房屋拆迁是一个制度或者措施,房屋拆迁只是棚户区改造的一种方案,棚户区改造只是房屋拆迁的一种原因,不可混同。
棚户区改造一般都是有政府主导,对于城镇的危房、城中村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由专家评估团经鉴定为危房之后,进行合法的拆迁改造,房屋拆迁的主体一般都是私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拆迁区域都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来定
你好 目前的情况。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这些途径来解决:1、协商解决 被拆迁方可以先与拆迁方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是否可以通过约定支付补偿的期限,支付的方式、支付的金额进行分期等等,协商好后,重新签订补偿协
在绝大多数依法开展的棚改项目中,被征收人若始终不配合征收搬迁将会面临房屋被司法强拆的结局。因这类项目牵涉重大公共利益,属于典型的“少数服从多数”,故当“钉子户”无疑是不明智的举动。故此,依法维权争取公
棚户区改造针对于城镇中,历史遗留的集中成片危旧住房、破房烂院,户距拥挤不堪,公共设施无法配套,消防出行、生产生活存在明显公共安全隐患的旧村旧城,本着解决群众出行、住房安全、生产宽敞、生活便利、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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