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否则属于违法强拆。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因为土地性质的不
如果拆除的过程程序存在违法的行为,切造成了利益的损失,被拆迁方是可以申请合法合理的赔偿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可以提起国家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版权归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ICP证:湘ICP备180041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