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租赁期内厂房被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的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
被非法强拆不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只有就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行政机关赔偿。依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部门的行为如果是违法强行拆除的就应该赔偿。在《国家赔偿法》第4条和第3项中规定了,违反法律规定征用
棚户区改造是有房产证的。但涉及很多的问题:1、短期内不能办理,政府主要是考虑不能确权这么多的房子,冲击房地产市场。2、缴纳税赋不确定。因为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是很吃亏的,房地产先投入资金改造完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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