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伟2.7万阅读
顾伟2.5万阅读
张贵川2.5万阅读
杨勇2.5万阅读有下列情形的无证房屋,在征收拆迁时应当给予补偿。1、2008年以前建造、翻建、扩建的房屋,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及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相应的职能职权部门确定的房屋使用权,或乡镇企业一次性买断的集体建
协议即合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遇到此种情形,即协议到期拆迁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拆迁
双方达不成补偿协议,则区、县政府做出行政裁决,则可以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强迁.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碰到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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