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拆的后果有哪些?法律后果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城市在不断的发展,自然而然就会有一些不符合规划的老旧厂房被列为拆除对象,拆迁时免不了的,因而就会涉及到补偿的事宜,一般的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价格怎么样?所谓补偿标准,就是依据国务院新拆迁条例及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农村土地补偿标准如下: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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