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房屋在拆迁办测量下的面积小于房产证上的面积,我们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九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答案是,不一定。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二)处理使用
进行调查登记的目的主要有两个:首先是为了从根本上保证征收过程的公开、透明及公正性。被征收人如果对房屋登记情况有异议可以及时提出。其次,通过调查登记可以对房屋是否属于违建进行一个区分。违规建筑和超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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