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
而征地补偿款发放时间,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一种情况: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部分城市中的小区之间还存在集体的房子,这种情况下,只要房屋的来源和建造是合法的,即使没有房产证明,还是能够得到农村拆迁补偿。第二种情况:农村很多地区因为政策执行环节的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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