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在村集体内即无土地也无房屋、空有户籍的“空挂户”,无论是征地拆迁还是棚户区改造,往往都会遇到补偿安置的难题。空挂户的征收补偿安置权益不能简单一刀切,首先应当具体判断其是否取得成
首先要明确的是,棚户区虽然涉及到许多历史问题,但还是本着人性化原则进行了完善。具体来说,倘若棚户区改造之前,房屋的性质是属于合理合法的大产权房,也就是既有产权证又有土地证,或者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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