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如果被拆迁人认为补偿明显不合理,有失公平,则可以拒绝拆迁,等待政府或者
征地拆迁是国家在发展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行为,也是为了土地发挥最大的作用,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征地的主体是国家,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而在土地进行征收时,如果征收单位依法
一、买卖有效,拆迁款归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人。对于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假如查明无欺诈、显失公平等情形存在,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拆迁补偿归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人所有。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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