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对赔偿范围问题作出规定。房屋被强拆后,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都因房屋灭失而成为不可能。因此对强拆房屋的赔偿方式主要是给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直接损失计算。《国家赔偿法》第三
作为被拆人,遇到拆迁方说房屋属于违建的时候,要遵循这几条原则:第一,不要签订补偿协议,有的时候,拆迁方告知房屋属于违建,只是想借机减少拆迁补偿,被拆迁人要知道房屋是否属于违建是需要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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