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第64条对违建行为进行了区分情形处理,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能拆除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罚款。因此,在不能采取改正措施的前提下,责令限期拆除与没收
涉及集体土地的,首先需要就土地依法进行征收后,才能进行所谓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市县人民政府才能发布征收决定以及补偿安置方案。棚改已经成为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这一概念的出现频率甚
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进行强拆,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司法强拆的条件包括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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