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房屋价值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以及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厂房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
进行调查登记的目的主要有两个:首先是为了从根本上保证征收过程的公开、透明及公正性。被征收人如果对房屋登记情况有异议可以及时提出。其次,通过调查登记可以对房屋是否属于违建进行一个区分。违规建筑和超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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