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第64条对违建行为进行了区分情形处理,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能拆除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罚款。因此,在不能采取改正措施的前提下,责令限期拆除与没收
是可以分配土地的,因为农村土地是按当地户籍人口进行分配的,只要户籍没有迁出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就享有原户籍所在地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的权益,因此户口未迁的出嫁女对于娘家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享有分配权,那么出嫁女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存在《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违法占地建设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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