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可以的,但是要依法依程序进行。具体来讲,房屋征收有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简称征补条例)。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
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这是我国《民法》长期确认的“地随房走”原则。1990年12月31日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城市房屋的产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一是房产价值赔偿;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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