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子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在拆迁时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如果您家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那么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与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
房子拆迁过程中不需要办理户口转移,拆迁是政府征收行为,对户口没有影响。如果拆迁完成之后可以将户口转移到新分配的房子中,或者,根据当事人意愿决定是否转移到新分配的房产中,对于拆迁户口问题,目前法律没有明
住的房子有可能被强拆的,主要表现在下面三种情况。1、市、县级人民政府和被征收人已经就补偿协议达成一致,但是双方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已经履行相应补偿的,被征收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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