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征收时,遇到土地或者房屋买卖方还未来得及过户的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拆迁问题,那么对于接下来的拆迁补偿是如何认定的呢?一般来说:1、土地的物权法是以登记为准的。如果没有办理过户,则表明你没有取得该
什么土地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第1款对征收作出了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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