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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2.5万阅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
答案是可以的,但是要依法依程序进行。具体来讲,房屋征收有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简称征补条例)。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
企业的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比一般性的住房拆迁补偿标准要复杂繁琐的多,各种的程序也是非常繁多的,国家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了拆迁人应当向拆迁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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