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
拆迁法律规定: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对于公摊面积应当补偿!国家法律没有详细到公摊面积这种程度,但大家可以参照以下原则性的规定来具体判断。《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
面临拆迁时,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之前一律不能强制拆迁,就算是强拆,也必须要满足一些条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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