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土地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第1款对征收作出了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解读:征收的前提条件是“为
拆迁补偿款的发放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的时候应该就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如果超过约定时间迟迟没有发放,建议先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如果对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意向或者不给于明确的答复,被拆迁人可以依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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