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危房”也要遵循法定程序。首先是危房鉴定的申请,《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应当由房屋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申请危房鉴定,一般情况下,拆迁方不可主动申请危房鉴定,即便是申请,也应当由双方共同选
答案是,不一定。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二)处理使用
在房屋补偿政策中明确指出,当事人属于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组织成员,比如农业户口,都可以享受到当地的补偿待遇,倘若当事人没有房产是不能够享受待遇的,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所在地是没有关系的,只有房产证上登记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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