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上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又根据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
责令违建人立即停止建设;对于仅仅违反法律规定,未办相关审批手续但不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对于违反法律规定且轻微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或者应当并处罚款;对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中,对承租人的补偿部分一般包括:1.装修费用的补偿;2.搬迁费—主要牵涉到异地安置时搬迁过程中的运输费等;3.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对于承租人来说,一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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