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伟2.7万阅读
顾伟2.5万阅读
张贵川2.5万阅读
杨勇2.5万阅读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这是我国《民法》长期确认的“地随房走”原则。1990年12月31日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城市房屋的产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房子动迁,户口可以移到新的分配房屋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规
非农户口的农村房屋获取的途径合法的话,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的。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针对户口的补偿,二便是针对宅基地及其房屋的补偿。因为非农户口不属于农村,所以领不到有关于户口的补偿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版权归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ICP证:湘ICP备180041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