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的是,棚户区虽然涉及到许多历史问题,但还是本着人性化原则进行了完善。具体来说,倘若棚户区改造之前,房屋的性质是属于合理合法的大产权房,也就是既有产权证又有土地证,或者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
小区违建范围及处罚(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行政强拆是指:有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并执行该行政决定强制拆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行为。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行政强拆的主体是建设工程所在地城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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